我这才知道,这就是阿瑾的家乡。
阿瑾从前一直念着她的家乡,我心里其实是不以为意的。
我总想着,我已经位极人臣,我能给她的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,她的家乡再好,能好到哪里去呢?
直到现在我才发现,是我粗鄙浅陋了。
我从来不知道,有一个世界可以这样安定,富足,自由。
我从来不知道,原来人真的可以像神仙一样,上天入海,千里传音。
我从前自鸣得意的绫罗绸缎,珍馐美味,珠宝首饰,这里遍地都是,毫不稀奇。
我从前以为她是因为我,才能享受到这世上最好的东西。
现在我才知道,明明是她为了我,放弃了那么多好东西。
我忽然想起那一年,阿瑾红着眼跟我说,「谢时安,你绝对不知道我为了你放弃了多重要的东西。」
我还以为我给她的荣华富贵,足够补偿她。
我真是无知又可笑。
况且,我的阿瑾要的,也从来都不是荣华富贵。
阿瑾回来一个月,笑的次数比她跟我在一起的后面三年所有的笑容加起来都多。
我看见她住在一个小而温馨的公寓里,像一个快乐的小松鼠,每天活力满满地到处闲逛,扶老人过马路,给哭泣的路人递纸巾,蹦蹦跳跳地去买菜。
然后每天睡觉前,打开自己的银行账户,偷偷地傻笑。
我跟着阿瑾飘飘荡荡,看见她的生活慢慢走上正轨,找到了一个在家办公的工作,跟楼上的邻居成为了朋友,背着包去四处旅行。
我渐渐开始感激那个系统,能让我这样看着她一辈子,我也心满意足了。
直到那天,她餐厅里撞上了一个男人,手里的奶茶洒到了男人身上。
我敏锐地感受到了那个男人对她的兴趣,他看她的眼神,我实在再熟悉不过。
我看见他扶着阿瑾,问她要电话号码,然后邀请她共进晚餐。
我看见她跟那个男人,言笑晏晏,相谈甚欢。
我的灵魂都在颤抖,我害怕有一天我要眼睁睁她与另一个男人坠入爱河,共度一生。
男人为她制造了很多惊喜,跑遍全程买一本她喜欢的绝版书,为她写一个提醒喝水的小程序,陪她一件一件去做她备忘录里想要做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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